关于产品违禁词、极限词失效声明
1、本公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违禁词”“极限词”使用的相关规定,且已全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“顶级”,“最佳”等极限化词汇)
2、即日起本公司本网站页面及产品标题等若含有“违禁词”介绍的文字说明,一律非本公司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。
3、本公司只对本公司网站(www.dy555.cn,www.dychemicals.com, https://dychemicals.1688.com)负责,对其他网站信息概不负责。
4、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进行更改、删除或解释,谢谢您对本公司的支持和体谅。
上海德缘化工有限公司
2020.11.13
|